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●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,展现黄岩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城乡快速发展的新面貌,用镜头记录美好黄岩,用影像讲好黄岩故事,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,特举办“发现美好 遇见黄岩”全省摄影大赛,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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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
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
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
台州市黄岩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执行承办单位
台州市黄岩区摄影家协会
协办单位
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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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内容
重点征集全方位反映台州市黄岩区经济社会发展、共同富裕、生态美景、历史人文、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等内容的摄影作品。含黄岩城市风光和反映黄岩宋韵文化(如瑞隆感应塔、五洞桥、宋韵古道、委羽山大有宫、沙埠青瓷窑址等)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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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集时间
原截稿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,因疫情影响延期至2022年10月31日(以收到时间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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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
金质收藏2名,稿酬各人民币5000元;
银质收藏6名,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;
铜质收藏12名,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;
入选作品80名,稿酬各人民币500元。
另设优秀新闻摄影作品10件,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。要求是 2022年度内,在黄岩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拍摄的被《人民日报》头版或要闻版、《新华每日电讯》头版、《光明日报》头版、《经济日报》头版、《浙江日报》头版刊登的摄影作品。
收藏作品作者不重复,优秀作品作者可以重复,个人获奖总数不超过2件(优秀新闻摄影作品除外)。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,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黄岩区摄影家协会向入展投稿者给付,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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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稿细则
1.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。
2. 参赛作品必须是2021年1月1日之后拍摄,鼓励新人新作。
3. 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黄岩区域内的自然风光、企业生产、重点工程建设、民情民俗、农副特产、建设成就等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4. 投稿作品,除对影调、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,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、准确性的改动。
5. 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,谢绝共同创作,谢绝署网名。
6.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)。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7. 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,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浙江文艺网等进行公示,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后,择机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展示作品精选。
8. 对于入选作品,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,在与本影赛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,并不再支付报酬。
9. 禁止该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10.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11.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12.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选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13. 该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14. 广大摄影人创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。
15.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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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评选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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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须知
1. 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。摄影作品为JPG格式,长边不小于1500像素,文件量不大于2M。作品彩色、黑白、单幅、组照均可。组照作品除新旧对比的作品可以为2张外,其他组照要求4—8张,组照按照1件计算。
2. 投稿邮箱:syjxh@qq.com
参赛作品按照“作品标题+投稿者姓名+手机号+拍摄地”格式为作品命名,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。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3. 联系人:岑戈宁,联系电话:13058698666。